“看你这副茫然的样子,挺有意思的,剩下的你过几天再来问吧,毕竟难得有人能让我这么放松,想多欣赏几天你不知所措的表情。”陆致说这话时候,没再笑,表情冷静得让人有种说不出来的脊背发麻。
林知更一口喝完牛奶,小心地把奶牛杯放回去,才一拍茶几,站起来,大声说道,“不行,我没法安心准备期末考试!”
“……”该说你超脱还是庸俗,陆致被她的理由清奇到,“所以,有求于人是你这个态度?”
林知更默了,拍过茶几的爪子悄悄缩回去,还抽了张面纸,把她刚刚在钢化玻璃面上按出来的指纹印擦去,试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那个,给点提示?”
“叫声哥哥听。”
“小哥哥,欧尼酱,欧巴,”林知更最不怕腻歪人,她音色基础在那,随便一掐嗓子,就是杀伤性武器,“你还要听我的成名作,小拳拳捶你胸口吗?”
“以后叫哥哥就行,”陆致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那点微妙不自在,“作为奖励,先带你看点其他东西吧。”
陆致说着,起身为林知更带路。
那是间画室,一张张油画被小夹子悬在细线上,林知更认出里面画的是游戏里面的光景。
有穿着被什么烧得破烂的衣裳的怪物,有不同场景的房间,不过,其中最显眼的还是描绘黑色大厅和台阶的油画,出现次数最多。
黑白色调的大厅油画一共有五张,陆致在每一幅里面,都详细地描绘了每个人的位置神态。被挤在墙角的林知更,出现在第五幅的半成品里。
“我们第一批的人都在画上,第一次从游戏里出来,我也以为是梦,毕竟第二天,公寓里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没有印象,”陆致平静地回忆着自己的经历,“但是,当下周六,我又进入同样的梦境时候,就开始记录下所有觉得需要记录的东西。”
“也亏你画的出来,”林知更的关注点跑偏。
“大概因为理想是画家吧。”
“理想就理想,还大概。”
“行吧,理想,”陆致没有多争,“你倒是挺理智淡定。”
“吐也吐了,怕也怕了,除了接受,有什么办法啊,我方,就把我放了?”林知更一脸我从来没有克服过困难,只是哪里跌倒躺在哪里的表情,“硬要说,也许因为你在,要死一起死?”
她进一步在陆致这里,确认了游戏不是梦境,不是她一个人的臆想,心里比起对未知的恐慌,更多的是安心。
哪怕真是神经病,至少也有个伴,不用一个人去面对,死了疯了都不可怕,最怕疯在只有一个人的世界,至死都只有孤独作陪。
“有人陪吗?小知更鸟,你这思想很自私啊,”陆致挑眉,唇角染上些许林知更熟悉的笑意,又很快褪去。
“搞得跟你不希望似得,”林知更把锅又甩回去,他不希望,就不会对她这么积极。反正她是不相信,一个人会无缘无故,毫无所求地跟另一个人示好,付出的潜台词就是希望得到。
“所以以后在游戏之外,我们也组队交换情报吧,”陆致没有否定。
林知更点头应下,问出她关心的问题之一,“真的只有我们俩记得,其他人都不记得吗?”
“是的,不过原因不知道,估计出在我们身上,以前只有我一个,没人讨论对比,现在加上你,也许会多知道一点信息。”
“会不会只有我们两个是玩家?”
“应该不是,他们有这边的记忆,”陆致否定了这个猜测。
“你又不记得”,“我可记得现实的你”,“知道你是蔷薇公寓的,就放了你”,林知更想起罗斯和金妍雅的话,这两个人的表现,的确是有这边的记忆,而且还知道自己回到现实会记不得游戏内容。
“这个游戏到底要的是什么,通关条件呢?谁制作了它,又是谁在运行?为什么挑蔷薇公寓的人?玩家为什么还要分等级,标准根据呢?”林知更发问。
陆致静静地看着她问完,声音和脸色都沉得像是一潭寒泉,“你知道你从哪来的吗?”
“我妈在20年前,于xxx医院历尽千辛万苦生下我,当时有包括我爸,姥姥,姥爷,姨姨,舅舅在内,所有亲戚见证,有出生证明的,”林知更条件反射答出了,林妈关于她是不是捡来这个问题的回答。
“你其实不只是在游戏里半路出现,在蔷薇公寓也是,”陆致一身的冷冽还没来得及散发,就被这人打散,“我在第二次游戏结束,就挨家挨户拜访了整幢楼。”
“当时并没有1314号房间,我的隔壁是空的,和一楼那间一样,没有门牌号,你是在游戏再开的那一天,凭空出现的,别人没有记忆,不会刻意关注,但是我一直在看着。”
“其实,我也不知道,”林知更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纠结地开口,“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在我的记忆里,我也是忽然出现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搬过来,也没有相关记忆,就是自然而然的,觉得我住在这里,还住了有一段时间……”
林知更停顿一会,才继续说道,“而且,最可怕的是,所有人,只有我不记得,其他人的记忆都是完整的,我怀疑过是不是我出现幻觉了,或者被人催眠了,或者终于神经了,这种感觉很可怕,你知道吗?像是全世界只有我不正常,被所有排斥在外。”
“我懂,我是只有我记得,”陆致神色淡淡地回道,林知更当时就没了其他词,这个人比她还要早出现这种症状,那时他应该比自己要难熬,毕竟他没有人可以说。
人是群居动物,当某一个人有了心事,被从人群中划离,封在隔绝声音的玻璃房里时,所有的交流欲最终都会变成自言自语,那一面多繁华,就衬得自己多枯萎,凋敝得只剩一人独守破败的城,守住千疮百孔的尊严。
自尊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但是对一个记忆出现问题、被全世界抛弃的人,他可能只剩下这层坚持自己没有疯,他才是唯一清醒者的自醒。
没有嘴贱,林知更抬起手臂,犹豫半晌,最终还是以手背碰了碰这人肩膀,说,“其实,我昨天刚做决定,要仔仔细细地活着,哥别的不行,就是记忆力好,多你那份一起记着也行。”
“我年纪比你大,谢谢,”陆致看了这个比自己矮了接近20公分的女孩一眼,说到。
“你的眼睛真妖气,”被那双颜色漂亮到妖异的眼瞳盯着,林知更觉得自己像是去大蓝洞里溺了个水,走丢在深海更深处,“不过很好看,我喜欢,虽然最开始看见,我以为你是催眠师,或者大妖怪什么的。”
无论催眠师还是大妖怪,都有一种特质,神秘,魔性,勾缠人心,像是美丽的毒物,一面用斑斓的色彩宣示自己的危险,一面又诱惑着人类迷失自我飞蛾扑火。
“……那只是虹膜异色症,”陆致摸了摸某个被白布蒙着的画架,吐槽道,“再说我想一般画画的,大概没有谁会搞这么高大上的兼职。”
林知更当场举出例证,“有,喵狱的十九层里面的高喵,你俩都是混血,眼睛也都特别,还都会画画,你会催眠也不稀奇。”
“你也知道,那是小说,脑洞太大是病,得治,”陆致不想吐槽不想吐槽,又控制不住批她,“我家没有祖传的神经病,血统也不对,我混的是日耳曼血。”
日耳曼,林知更听到这个词,就苏得不行,高大,严谨,专情,在她心里外国帅哥排行第一的就是德国男人。
笑意弯了一双狐狸眼,林知更越看陆致越顺眼,这人站得笔挺,长相温润,但配上不苟言笑的正经脸,看着就是禁欲男神那一挂,某人开始认真思考林妈的建议,她这样的糙汉,很难找到对象,看到不错的要尽早敲晕带回家。
思考的结论是,再观察观察,如果品性也不错,坑蒙拐骗十八般武艺都使上,也要抢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言情是不是没有耽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