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会儿。
“小十七去塞北,都准备了些什么?”
政哥此刻的心情真是五味杂陈。
一方面担心塞北路途遥远,环境艰苦,还可能遇到各种危险。
另一方面又觉得孩子大了,总得自己去闯一闯,面对一些挑战。
在十七个孩子里,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小儿子赢子季。
对赢子季,政哥不仅仅是寄予厚望那么简单。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儿行千里父担忧。
“陛下,十七弟聪明伶俐,这次去塞北,说不定早就计划周全,不会有什么闪失的。”
扶苏轻声咳嗽了一下,打破了屋内的沉默。
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政哥的一记白眼。
“要是你去塞北,我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父皇,儿臣去塞北或许会有风险,但十七弟绝对不会有事的。”
“而且儿臣得承认,十七弟去塞北,说不定能做得更出色。”
扶苏无奈地苦笑。
都是父皇的儿子,自己还是长子,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经过最初的担忧,扶苏也想通了。十七弟绝不是一时冲动才决定去塞北的。“陛下这是关心则乱。”
“塞北有蒙恬将军和数十万大军镇守,老夫现在倒是对小公子想出的新点子感兴趣,他打算怎么对付匈奴。”
王翦笑眯眯地说道。
就算始皇不在,小公子也能把朝堂上的文武百官治得服服帖帖。
安全问题不必担心,他现在最想知道的,还是小公子究竟有什么打算。
“小十七回家后,都忙些什么?”
赢政重重地呼出一口气,目光转向身边的顿若。
“陛下,小公子已经把奏折递上来了,他想带走公输家的几位工匠。”
“他还提到了一样东西,叫棉花,据说比丝绸布帛都要暖和。”
“他还说,请陛下不必担忧。”
顿若刚从赢子季的府上回来。
顺便带回了棉花的样品。
花居然能保暖,他初听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咦?这不是小十七在后苑种的那种白花吗?”赢政从顿若手里接过那团洁白的棉花。
轻轻揉了揉,感觉非常柔软,而且瞬间就把寒气隔开了。
眼看过冬在即,这棉花要是做成衣服,可是有大用场!
“小公子说,这东西种起来不难。”
“只要塞进衣服夹层就行,比织丝绸简单多了。”
顿若的话,大家都能听懂。
也就是说,普通百姓也用得起这东西。
这年头,冬天可是能冻死人的!
百姓们住的房子都很简陋,根本买不起鹿皮、羊皮,更别提貂裘之类的保暖衣物了。
过冬基本只能靠烧柴火。
要是入冬前没备足柴炭,那就只能指望老天别下大雪了。
每年冬天,冻死的百姓数都数不清。
要是能把这棉花大面积种下去,做成棉衣,对老百姓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福音。
“小十七临走前,还给寡人送了个大吉大利的礼物啊。”
赢政心里更是感触良多。
这棉花的重要性,绝不比精盐差。
都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还有,小公子请求多拨些粮食去塞北,说是要酿酒。”
“粮食?他要就给他吧。”
赢政也尝过二锅头。
那东西驱寒效果一流,他觉得赢子季要这些粮食,肯定是想酿些酒,分给塞北的士兵们。
这是好事,政哥自然是一挥手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