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他只在上课的时候不磕巴吗?”
希格斯抱着书走在大卫的身边抱怨道:“那上课时能不能也把他身上的大蒜味收一收,太浓了。”
大卫撇了撇嘴角道:“你为什么不跟他直接说?在这里抱怨。”
“他都那样了,我怎么好意思再欺负他”希格斯无奈道:“只有上课的时候还像个教授,可……”
他挤眉弄眼地摇头道:“看他走路都有些晃悠了,脸色发白,声音发虚,我真怕他死在课堂上。”
“除了身上的味道,我倒是觉得他是个好老师”大卫中肯地评价道:“他教的内容很有用,阅历很丰富,我真没想到他懂这么多。”
“我听说他去国外游历了一段时间”希格斯撇嘴道:“也许是那个时候了解的这些事吧。”
“如果毕业后没找到工作,我也准备先游历一段时间。”
他目光有神地看着大卫道:“到时候咱们一起,闯荡江湖!”
“你是觉得我会找不到工作吗?”大卫瞥了他一眼,道:“放心吧,我们家不会给我这个机会的,我已经有太多游历经历了。”
小时候的颠沛流离如果不算游历的话,那这话就当他白说吧。
希格斯绝对是没有过这种经历,所以他分不清游历和旅游的区别,还以为奇洛出去游山玩水呢。
游历,无非是探索魔法遗迹,找寻魔法资源,探查危险地带,收获阅历、掌握知识以及收获材料。
如果这些地方好去,或者随随便便都能去的话,这么多年了,巫师们都是大傻子吗?会留给他?
所以,越是穷山恶水、越是极端环境,古代巫师生活或者研究的遗迹才能够完整得保存下来。
就像阿兹卡班那样,海外孤岛,狂风骤雨,谁能想到有人在那边搞魔法研究呢。
魔法是孤独的,尤其是黑魔法,一定是远离麻瓜城市,远离巫师世界的,否则早就被灭了。
可恰恰是如此,巫师们更愿意找寻这些黑巫师所留下的遗迹。
为什么?
因为白巫师不怕见光死,好东西要么留给家族,要么传给学徒,有个屁的传承留给你白捡便宜啊!
只有黑巫师见不得光,手段阴狠,自私自利,财富和宝贝都随身携带,或者藏在偏远地区。
他们不讲规矩、没有善心,所以更能下得去狠手掠夺世间的财富和宝物,供自己一个人享用。
希格斯说的游历其实就是找这种遗迹,只要运气好,发家致富,日进斗金,从此便是富贵家族了。
嗯,这样的梦,大卫小时候也做过,看童话故事书的时候。
后来长大了嘛,尤其是今年,知道自己家就是童话故事里被爆金币的对象,瞬间不爱看这种书了。
运气好找到死绝了的遗迹,运气不好,黑巫师还没死呢,那不是自己送上门的魔法实验材料嘛。
珍爱生命,远离白日梦。
童话里都特么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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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的剑术训练,大卫是不敢再使用阔剑对打人柳练习了。
上次的柳条鞭差点给打人柳薅秃了,惹来了斯普劳特教授的关注,甚至就此事问询了大卫。
大卫能说什么,他只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巫师,他什么都不知道。
为了免受斯普劳特的关注,又不能舍弃打人柳这么灵性的陪练对象,大卫只好用硬实木缠软棉布代替了阔剑,进行晨练。
重量一样,就是发挥不出斩击的效果,倒是让打人柳重拾信心,劈砍大卫的柳条都精神抖擞了。
簌簌——!
大卫的剑术在进步,打人柳的打人技术也在快速提升,它是魔法生物,拥有灵魂和学习能力。
大卫的躲闪越来越困难,已经出现了被柳条抽在屁股上的现象。
好在是他还小,还没结婚,要是结婚了,晚上回家老婆一看他屁股,还以为他在外面玩什么……
“哎呀——好疼!”
噗愣愣——
感觉自己又一次抽在了小巫师的身上,打人柳得意地抖了抖。
大卫则是站在那捂着屁股瞪了瞪打人柳,这东西学坏了呀!
“再来——!”
大卫的剑术传承自德姆斯特朗,是一种武器格斗术。
古代巫师杖、剑双用的路数,后来归纳总结,杖、剑合并成等长大小的魔杖,兼顾术法攻击。
他曾经也质疑过,现魔法高度文明时代,这种体术攻击在魔法对决或实战中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结果就是,他们这些提出质疑并且拎着魔杖一起上的学生被剑术课教授揍的体无完肤,狼狈不堪。
远距离施法,魔咒当然快,但只要注意力集中,身体反应快速,在对方施展魔咒的时候就有机会躲闪,尤其是对方用魔杖指着你时。
德姆斯特朗的躲避训练很奇葩,一个班级分两队,一队施法,一队躲闪,上课就跟打地鼠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