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死(2 / 2)

冥王听罢一笑,道:“这有何难?既是天帝所许,上神若对肉身有什么要求,只管说就是。”冥王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先前就是怕这位上神给他找什么难题,结果只是找个身躯而已,这冥界旁的没有,对死人的信息记录可是极为丰富。

敕九看着冥王兴致勃勃地从袖子里翻出了一本装订得很好的书,翻开,里面全是烫金色的纸张,上面画着细细的表,表里密密麻麻地全是字。

看冥王如此认真热情,敕九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嗯,也……也没有什么很高的要求啦……”

“但说无妨。”冥王拍了拍手上的体发出闷闷的响声。

“就是男的,二十一二岁,身高一米八左右。长得要好看一点。不要太胖,匀称最好。不要太黑。家里最好有点钱,不要太富,太富危险。最好住在江南一带,太北太南我吃不消,城市也不要太大,人多我嫌烦。还有,平时没有什么不良爱好,也没有什么仇家。最好……诶?冥王你怎么了”敕九看着冥王翻书的手指渐渐变慢,脸色也渐渐泛青,有些担心地问道。

“上神,我觉得,真是不太好找呢。”冥王平静有礼地抬头说道,然而心里却已在疯狂吐槽:“这还叫没什么要求!?这就差直接定位了好吗!?您要不直接说出您仇家的名字,我把他给你现杀了就完了!”

“不好找?是我的要求太宽泛了?那我再补两条……”

“不必了!我现在就来找!”冥王怕他再说出什么奇怪的条件,连忙阻止他道。

“啊?我还没说完呢……也罢,都找来再挑吧。”敕九叹了口气。

冥王殿下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这位上神到底以为找一个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容易啊?像话么?还“都找来再挑”,能找出一个来都算积德了好吗。

然而事实证明,睡神大人确实是积了德的。冥王东翻西翻,还真被他找出来一个。

敕九凑过去看了一眼,书页间夹缝中一行红色小字,为首三字,乃是其名——章厚志。

“这名字,有点……我能换一个么?”敕九眨了眨眼,有些不情愿道。

冥王终于忍无可忍,“啪”地一下合起了书,拉着敕九就往外走,一边说道:“这个就挺好的了,来,我带上神去看看。”

……

泰化是苏中的一个市,先前是从邻市分出来的,本身并不算太大。然而因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不南不北,不干不湿,更兼土地平旷,雨水充沛,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天生带着一股似水乡又非水乡的朴素气质。

这里又是银杏之乡,几乎每家每户都会种上三两棵。银杏这树很奇,公树如松,粗壮挺拔,直指苍穹;母树却似桃,矮矮墩墩,枝节繁密。叶也奇,不是寻常树叶那般的椭圆,而是一把把小扇子似的,随风轻摆,泠然有趣。银杏叶夏天碧绿,如云如盖,一到秋天,便粲然变作金黄,映得这大地像一幅色彩鲜艳的油画。而且此叶更有一奇性——从不会一点一点飘落,通常情况是,在一个清秋早晨,你打开门,却发现门前的银杏一夜之间秃得只剩光杆,而地上,仍是那耀眼的橙黄,铺得黝黑的土地半点不可见。那样松软绚丽的一摊墨,甘愿装饰了你的窗、你的门、你一天的愉悦。

最奇还是果——银杏。此果未熟时,也是如叶般粉绿,等熟透后,颜色却似杏,只是个头小得多。采得果后要先除去厚厚的、有异味的一层皮,才能得到真正的果子,也即果核。将其晒干,便成圆润光洁的白色,所以当地人多叫白果。剥开这层薄壳,才算最终邂逅了这莹绿可人的厚实果肉。果肉微涩未苦,可煲汤,可炖菜,味极香醇。而本地人最喜欢直接连壳烤制,烤熟后,果壳裂开,果肉隐现其间,不待凉透,剥开食用,则别有清甜甘美味道,终生不可忘。而只看这小小的果子,从最初的绿,而黄而白,终而莹润如玉;从初采摘下来时因果皮腐烂的恶臭,化作最后这流连唇齿的芳香,变化几过,方足奇珍。

正是由于这方水土和银杏的滋养,这里的人们能吃苦,也会思甜。哪怕是在最艰苦的岁月里,他们也总能发现一些自然的小小的馈赠,让他们不至于死。所以常怀感激,又很少索求,他们不信不劳而获,却懂得知足常乐。

当然,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城市化的脚步不曾在这里磕绊过。

章厚志是典型从小在农村外的城镇长大的,虽然也时常能见到些土地,却至多被种些葱蒜蔬菜。城里的人是不爱银杏的了,他们嫌它的叶子难扫,果子处理太麻烦。所以虽然他出生在银杏之乡,却只在书上见到过,而且并没有感觉它有什么美。

冥王和敕九找到他时,他正在一个图。看他脸色虽有些白,却不似病态,怎么看也不像是将死之人。然而两人却知道,他是必死的了。

窗外残阳似血,燎着了一整片的云霞。按这里的谚语讲:“早上烧霞,烧水煮茶;晚上烧霞,热得哈哈。”看来明天定然又是一个暑热的艳阳天了。

图书馆里只剩下三两人,大约这种天人们本就不愿出来,何况又晚了,大多数也早已回去了。

章厚志似乎全然没有注意时间,已然看到忘我。突然,他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两声,在空旷的图书馆显得极响,他吓了一跳,忙把它拿起来,四周看了一看,发现几乎没有什么人了,这才松了口气。

点开屏幕,上面有一条微信,一个叫“卢红梅”的人发的,下面内容是:“你死外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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