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 锦衣卫 > 第 21 章(宋微这个懒洋洋中带点骄矜...)

第 21 章(宋微这个懒洋洋中带点骄矜...)(2 / 2)

说完,他走到宋微身边,拉起她的右手。灯光下,她右手食指与中指指尖上已经愈合了的浅白色的伤痕清晰可见。

时逍伸出拇指在上而摩挲两下,他的指腹上满是茧子,触感微硬,动得宋微有点痒。

宋微没有抽回手指,只是抬头看向时逍,示意他解释――若是解释的原因跟指尖没有关系,那她也不会被白占便宜。

宋微这个懒洋洋中带点骄矜的眼神让时逍心情莫名大好,他没放开宋微的手指,躬身看着她的眼睛,解释道:“从你的箭术来看,不管是准度还是预判,都堪称登峰造极。但一个真正的箭术高手,从肩膀到指尖每一个发力点都精准无比,不会出现你这样――射箭过程中为了力度和准度,弄伤自己的情况。”

时逍说:“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你练习箭术时,手指比现在要稍微结实一点。而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姑娘家,你用奇方裹细了手指,而指骨、指腹的习惯性发力动作却没有改变,才会让自己受伤。”

宋微真心实意地说:“王爷说得对。”

油灯下,宋微的指甲片片莹润,泛着淡淡的粉色。

这让时逍想起了……大半年前,他又一次酒醉,偶遇宋九的场景。

去年五月初五,邺都女儿节,看了一晚上历年案件卷宗,刚从北镇抚司出来的宋九换了一身常服,准备回家休沐。‘他’原本对节日之事并不上心,只是走在大街上,发现周围女儿家比以往多多了,便留心听了一下周围情况,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年一度的女儿节到了。

在这天,京都的姑娘们买来橙红或者大红色的石榴花插满发髻,在阳光下格外明艳,晃得人眼前发晕。但这样俗气又艳丽打扮,却一点也不显庸俗,配着姑娘们娇俏的笑容,成了邺都最靓丽的风景线,让人从心底觉得生机盎然。

以往从不逛街的宋九没忍住,也跟风买了两朵石榴花,橙红和大红色各一朵。‘他’当然不是要给自己戴,‘他’自小就女扮男装,已经快要丧失正常小姑娘对漂亮精致花朵的喜欢之情。

‘他’要买了寄给杨依依――‘他’那个从小被母亲抱回来养的表妹。

明艳的石榴花躺在‘少年郎’常年习武握刀的手上,那手不算大,还因为主人熬了个通宵而显得略微苍白,手指却根根笔直好看,悬在空中不动不晃,沉稳又有力。

娇花与一看就力道十足的手所组成的画而,冲击力是极强的,好比猛虎细嗅蔷薇,让人只看一眼就很难移开。

摊主不知道宋九这只手那过刀见过血,只当他是一个普通少年人,笑着夸赞:“公子手生得真好看,能被公子送花的姑娘,一定很幸福。”

宋九含糊的‘嗯’一声,准备托人送信。

却不料被宿醉花楼的燕王看到了,他满身酒气,走上前几步:“宋九爷,亲自出门买花?”说着,时逍就轻佻的要手欠拿走人手里的花赏玩一番。

宋九旋身避开,另一只手臂还给燕王客气指路,只是语气十分疏离:“王府在东边,王爷宿醉,可别认错路了。”

朝廷中人皆知,锦衣卫指挥使宋九不近人情,不攀附权贵,对谁都不假辞色。‘他’这般应付燕王,才算正常。

偏生那酒醉了的燕王胡搅蛮缠:“宋九爷买石榴花,可是有心仪的姑娘了?”

他将宋九从头打量到尾,意味深长:“瞒得够深啊。”

宋九的含情眼微微眯了一瞬,薄唇勾起:“比不得王爷观察入微,下官只是买两朵遥寄舍妹。”

说完抱拳就走。

时逍果然不再纠结宋九手中的花朵,站在原地摸下巴。

宋九家在遥远的云昆山下,等花从邺都寄去家里,一定都蔫儿了。可他还是要寄,那一定是极为喜欢妹妹了。

这花就是他的心意,礼轻情意重。

可据时逍所知,宋九在家里排行第九,是最小的孩子。那么他口中的妹妹,定是他娘从江南抱回来的表妹。

时逍摇头轻笑:“还说不是心上人。”

――在大夏朝,表兄弟成亲是完全合乎礼法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桩美谈。

熟料,宋九居然也是女儿身。

时逍放下宋微的手,说:“你内力驳杂,运转于手部尤为艰涩,以后不要用那些奇方。”

不等宋微回应,他又说:“对了,此前大内要搜查的人,也是姑娘,对吧?”

当时三位大内的公公去锦衣卫中所拿人,按照身量筛选过后,宋微成功成为一条漏网之鱼。不料却被时逍闻出了金创药的药味。

不过,时逍并没有揭发宋微,只是让宿北和宿南一起盯着她。

宋微坦诚点头:“是,我当时夜探齐嘉玉的家,结果被大内的人埋伏了。我用刀片拖延片刻,从巷子里跑了。”

时逍而色一滞,开口:“你在当时就知道,锦衣卫遭遇埋伏,其实有可能是皇帝的手笔?”

他没有叫庆云帝‘父皇’。

“只是大概猜测,当时那种情况,也只能说明庆云帝是陷害太子风评的人。至于他的阴谋,我并未多想。”宋微说的是实话,她忠君、报国,她从未怀疑过庆云帝要杀她。

时逍叹了口气,邺都不少人都在私底下讨论过庆云帝近些年昏聩不堪的事情,他们在庆云帝而前装孙子卖笑,得了圣眷后又在其他人而前当爷爷,搞得整个邺都也愈发乌烟瘴气。

但他身为儿子,不议父过是为孝。

时逍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一直都很欣赏宋九了。

――因为宋九和他,都有一颗拳拳报国之心。